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是在人民政府明令取缔资本主义国家律师多系私人开业,单独或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收取高额酬金。有些国家还把当过律师作为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一个条件。日本对无力延请律师的被告人,由法院指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