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地位的高低、权利的大小,在一定意义上是国家司法民主进程的标尺。不可否认,在扩大律师的业务范围方面,我国现行的民诉法、刑诉法、律师法取得了重大的立法进步。但从律师执行职务时可享有的具体权利考察,不难发现上述立法不仅没有在原有立法的基础上,相应提高、强化律师的权利,反而表现出对律师权利予以限制、缩小的趋势。这一趋势与我国构建科学、民主、公正的司法制度的努力不相协调。对此,实有澄清认识、明辩正误的需要。一、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调查权调查取证权作为律师得以顺利执行职务的权利,在律师法和新刑诉法颁布前本无异议。尽管律师行使此项权利常遭人为的干扰、限制,但其作为一项法律的授权在此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