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15条 中侦之星 今天 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15条:"房改房" 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房屋价格不是单纯的市场价格。夫妻一方使用已故配偶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考虑到从承租权转化为所有权之间的承继性,应将此类"房改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小玲律师:婚姻家事专业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情感纠纷、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婚恋情感辅导。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婚姻家庭 继承案件 房改房 共同财产 <<日本女星户田惠梨香潜水技能非凡 考取5张证书 一生的痛苦一身的伤疤,生不如死的感觉呀>>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随便看看 “百万英才汇南粤”引才成果超预期!超百万 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 深圳这些岗位招聘3 第八期企业家大讲堂开讲 110余位企业家 下一站:深圳!台湾网红“馆长”8月将至,